成功救治口服甲醛中毒5例

2008-03-30 00:00:00 来源:

  甲醛又名蚁醛,属不饱和脂肪醛类。工业上主要用于制造树脂、塑料和橡胶,在建筑材料、木材防腐、皮革加工、造纸、石油工业中也大量应用,在农村畜牧业、化妆品、清洁剂生产、医药和食品工业中广泛用作消毒、防腐和熏蒸剂[1]。荆门市是一个以化工工业为主的工业城市,口服甲醛中毒并不少见。我院2002年6月至2006年6月共收治口服甲醛急性中毒5例,均救治成功,现报道如下。
  1临床资料
  1.1一般资料5例患者,男性3例,女性2例,年龄22~56岁,平均35岁,均有明确口服甲醛病史,服用甲醛20~50 ml不等,所有患者均在中毒后1 h内就诊。临床表现:口腔、咽部、食道和胃部烧灼感,并逐渐出现口腔粘膜糜烂,剧烈上腹痛,血性呕吐物、便血等。入院后诊断为急性甲醛中毒。1.2治疗方法与结果入院后尽快插入较细的洗胃软管,谨慎清水洗胃,洗胃后用3%碳酸胺溶液100 ml注入胃内,然后立即口服大量牛奶、豆浆或蛋清。低流量给氧并对症治疗,必要时大量补液,保持水电解质平衡,纠正酸中毒,抗休克,使用抗生素防止感染。5例患者抢救及时,住院3天至1周后均治疗出院。随访6个月至1年,无肝肾功能损害及消化道继发出血、穿孔等并发症发生。
  2讨论
  甲醛中毒目前尚无特殊解毒剂,治疗上主要是对症及支持治疗。及时抢救及治疗至关重要。本组5例中毒患者均在1h内得到了有效抢救及治疗,临床效果满意。是否应急诊洗胃目前尚有一定争议,口服甲醛中毒后立即会出现消化道炎症,腐蚀性损伤。但甲醛大量吸收后在体内可氧化成毒性极强的甲酸,可立即导致酸中毒,甚至出现循环和肾功能衰竭,短期内抢救无效死亡。有口服甲醛30 ml于3 h内发生急性中毒死亡的报道。成人致死量为30~60 ml。权衡利弊,笔者认为对于中毒时间短,可谨慎插入较小胃管洗胃,洗胃时动作应轻柔,以免加重消化道损伤,洗胃后用碳酸胺或醋酸胺溶液注入胃内,可使甲醛变成毒性较小的六亚基四胺,有一定的解毒作用。口服大量牛奶、豆浆或蛋清,可有效保护胃粘膜,防止消化道狭窄、溃疡及穿孔等[2]。必要时可静滴碳酸氢钠,以纠正酸中毒,同时患者应短期内禁食、大量补液、使用抗生素防治继发感染,禁用磺胺类药物,以防止其在肾小管内形成不溶性甲酸盐而导致尿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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